******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漳州市芗城区供水管网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市领导批示,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12-350600-04-01-911028),具体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芗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19.35公里,其中改造DN300供水管道4.25公里;改造DN400供水管道11.75公里,改造DN500供水管道0.85公里,改造DN600供水管道2.5公里;
2.新建DN600管线347米,DN500管线1490米,同步配套建设阀门等附属设施工程;
3.金峰供水加压泵房扩建至3万立方米/天,新增清水池1500立方米及配套的室外管线、配电、自动化设备改造等。
******居民户表之间的供水管道改造,共计DN50-DN200管道28.66公里;配套建设二次加压供水设施40套,建立二次供水智能调度监控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032.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债、市区两级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组成。
五、建设期限:21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强化海绵城市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