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湖南永州柏福园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编:425002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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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永州柏福园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市白水镇仁亲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本期新增2号主变一台,主变容量为240mva,新建电容器4组,1号主变35kv侧新上1组10mvar感性无功补偿装置;2号主变10kv侧配置3组10mvar容性无功补偿装置和2组10mvar感性无功补偿装置。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增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工程施工过程应在征地范围内进行,加强监管,严禁踩踏征地范围外植被和堆放建筑材料等,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单位夜间应尽量减少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内容,尽量限制高噪声设备,同时可利用变电站现有围墙减少噪声污染;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工程运营期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预计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