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明厨亮灶”三期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管理局“明厨亮灶”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疑问1:采购需求中针对星号项参数:(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检测报告,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响应表”的“6.2 技术响应表”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执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查)与评标办法中“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对应证明材料作为评审因素。”这2处描述相互冲突,请问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回复:采购需求中标“★”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检测报告,以“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投标响应表”的“6.2 技术响应表”响应情况作为评审依据,合同执行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志的检测报告供采购人核查。
疑问2: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疑问:以上内容只要求了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自身是否为中小微企业没有明确说明。建议:增加一条说明,对投标人自身资格要求做明确说明。
回复: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投标人自身是否为中小微企业不作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即可。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石塘路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