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300万件车联网智能传感器项目二期 已 ******改革局 以 平发改经开投〔2023〕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338 万元,工程概算 23338 万元,概算监理费199.3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988.39 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147.7平方米(24.22亩),拟建2幢四层厂房和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39305.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305.0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3.95米。建筑密度50.37%,容积率为2.43,绿地率10%。此外配套建设门卫、围墙、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工路南侧、一期。
2.2招标范围: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300万件车联网智能传感器项目二期施工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本次招标监理费 145万元。
2.3施工总工期:52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资质;
3.2?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6R按《嘉建委建〔2017〕197号》文件要求(除总监需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外,其他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要求,不少于7人);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8R******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R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上述3.7--3.10条款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ZLTPBidder/memberLogin,下同)。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8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日10时30 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中心三楼)。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嘉******有限公司 | |
地址:平湖市永兴路 1000 号 |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14楼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 周女士 |
电话:0573-****** | 电话: 0573-****** |
邮箱: | 邮箱: |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