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AH2025-DLJC-C0009-B00(招标文件编号:AH2025-DLJC-C0009-B00)
******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富民路盈田工业园3号园区8幢2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7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有限公司 | ******税务局2025-2028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本项目拟采购一家食材供应商提供后勤餐饮保障服务,主要供应品类包括:米、面、食用油、畜禽肉类及活鱼(猪肉、鸡肉************税务局向阳路职工食堂(地址:颍东区向阳路北路399号)。采购预算:145万元/年,采购期限3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2025年3月19日—2028年3月18日,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静柳、聂玲、李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招标代理费用:438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8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90.8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税务局
地址: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路北路399号
联系方式:欧刚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依水苑写字楼四楼
联系方式:胡鹏 ****** 何明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刚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