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1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LCXP-2023-0412
四、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人民西路164号
联系方式:0573-******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大胜村、乍嘉苏航道北侧、长胜路西侧
联系方式:05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2024年平湖市城区粪便收运、处置 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3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平湖市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要求:1.保障服务区域内委托服务的化粪池良好运行。及时对化粪池清掏收集、人工倒马桶(存量马桶约5只)、人工掏粪(无法机械作业地段详见附件2)、粪便处置以及粪渣外运。
2.为提高作业效率本次招标作业量仅以粪渣作为计算依据,要求全年处置产生粪渣(以干基含水率90%为基准)约1000吨,粪渣需外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置。
3.化粪池满溢处置等应急处置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人工清肥(1)马桶收运、清倒无遗漏,做到轻倒轻放无损坏,不还错;
(2)马桶须倒尽,洗净,无粪渣,无污水;
(3)倒马桶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避让行人,作业结束后工具、车辆规范收放;
(二)吸粪作业
(1)完善清掏作业计划,落实应急抽粪作业,正常安排与应急作业相结合;
(2)对易满溢化粪池进行提前作业,避免满溢;
(三)、粪便处理,完成粪便处理任务,做到安全生产。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