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邮运驾驶外包项目(三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邮运驾驶外包项目(三次);
******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三、拟采购服务的内容:
本项目共计一个合同包,成交1名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88.02万元(含税)。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外包邮路(含往返) |
车型 |
吨位 |
油耗定额 |
维修、维护费用定额 |
单趟往返里程 |
单日预估频次 |
各线路预估量/年 |
单趟往返采购限价(元) |
各线路预估金额(元) |
(升/百公里) |
(元/百公里) |
(公里) |
||||||||
1 |
平湖-黄姑片 |
分体厢式车 |
1.5 |
12.4 |
11.1 |
65 |
2 |
720 |
105 |
75600 |
2 |
平湖-新仓片 |
分体厢式车 |
1.5 |
12.4 |
11.1 |
60 |
2 |
720 |
100 |
72000 |
3 |
平湖-新埭片 |
分体厢式车 |
2.75 |
15.4 |
11.1 |
64 |
2 |
720 |
105 |
75600 |
4 |
平湖-乍浦片 |
分体厢式车 |
2.75 |
15.4 |
11.1 |
45 |
3 |
1080 |
85 |
91800 |
5 |
城区转趟 |
分体厢式车 |
8 |
18.9 |
12.2 |
30 |
3 |
1080 |
60 |
64800 |
6 |
平湖-城东 |
分体厢式车 |
5 |
17.8 |
12.2 |
25 |
2 |
720 |
40 |
28800 |
7 |
平湖-投递 |
分体厢式车 |
12 |
26.1 |
13.6 |
17 |
3 |
1080 |
35 |
37800 |
8 |
平湖-经开区 |
分体厢式车 |
8 |
18.9 |
12.2 |
30 |
1 |
360 |
65 |
23400 |
9 |
平湖-嘉兴中心 |
分体厢式车 |
5 |
17.8 |
12.2 |
55 |
3 |
1080 |
130 |
140400 |
10 |
嘉兴中心-平湖 |
分体厢式车 |
12 |
26.1 |
13.6 |
55 |
3 |
1080 |
130 |
140400 |
11 |
平湖-嘉兴同城 |
分体厢式车 |
8 |
18.9 |
12.2 |
75 |
2 |
720 |
180 |
129600 |
注:(1)邮路增减、发车到达时间按实际情况。各线路预估金额=各线路预估量*单趟往返采购限价(元)。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本项目报价为应答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应答人的全部价款(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应答人应承担的人工费、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应答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外包服务费中不含车辆油耗、尿素以及车辆维护、维修等支出内容,上述支出项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车辆日常油耗、尿素以及车辆维护、维修额定达标数值内及保险费用由邮政提供,超出定额达标数值部分由应答人承担)。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应答人应知悉,在邮件运输中,遇生产旺季或其它异常情况,将出现邮件等候装卸时间较长的情况,应答人必须协调做好装卸车工作,并在异常情况出现时做好运能组织,线路返程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前往采购人相应大客户处带运返程邮件,运费结算按合同进行结算,不另作调整。
(4)因应答人作业计划调整,需增加/调整装卸点。
①若出现增加运输线路未详细约定的,采购人将按照同一个线路或就近原则,相应延长或减少结算里程,且单价不变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里程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②因组开串行、环形等新增里程邮路,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单价乘以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新里程计算。计算公式为:因组开串行、环形等新增里程邮路产生的费用=单程邮路合同价/对应里程数×串行新增邮路里程(或环形邮路里程)
(5)如出现应答人无法完成运输任务,采购人有权将此运输任务交由其他服务商承运或临时通过物流市场找寻其他车辆,应答人向第三方付款后,采购人再向应答人付款,且应答人无条件认可运费金额,如因应答人未及时向第三方支付,导致第三方向采购人追偿,应答人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对外支付的运输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相关诉讼费用等),采购人有权从对应答人的应付款或应答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采购人应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不得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成交供应商应为驾驶人员购买累计不低于100万元/人的驾乘人员险、综合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原件交采购人验视,复印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后交采购人备案。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由使用部门开展续签评估事宜,评估等级C级及以下将不允许续签。
(四)采购人资源配置:车辆由邮政提供,具体车况以采购人提供为准,车辆保养及保险费用由邮政承担。车辆日常油料及维修额定达标数值内由邮政提供,超出部分由应答人承担,根据合同附件六进行考核。
(五)应答人承担:应答人应当按照平湖市分公司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购置并穿着邮政企业员工同款式工装;应答人需在工号牌上注明应答人单位名称、LOGO或其他区别于邮政员工服装的标识,邮政同款式工装由应答人按平湖市分公司主管部门要求发放、回收。
(六)项目地点:嘉兴-平湖及平湖市范围内。
******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后,有效投标人只有1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六、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北路50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3-******
******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联系人:宋清雨、杨莎、桑国坚、寿腾飞
联系电话:0571-******,******
邮箱:******
******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