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QTFSCG2022--046
二、项目名称:******学校教室智慧纳米黑板采购(二次)
三、采购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有限公司
2、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路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5号楼603室
五、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涉嫌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有限公司成功拿到了项目。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七、处罚结果
1、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陆拾陆元壹角陆分整(¥5366.16);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陈女士
3、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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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2.pdf (559.1 KB)